pangxia75 发表于 2018-6-24 07:33:33

2012年桂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

  关于2012年桂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暂行规定
  各中小学:
  为了使桂城街道小学毕业生都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桂城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2012年桂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采取分片入学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桂城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原佛山市禅城区普君派出所下辖南桂居委、桂园居委和佛平居委户籍且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或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职工子女。
  3、原属桂园居委、南桂居委的桂城户籍居民,因2006年7月1日后佛山区域调整转为禅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二、桂城街道西片区初中招生范围
  1、桂江一中、桂江二中
  ①东约居委会、南约居委会、西约居委会、北约居委会、东二居委会居民子女以及房地产商和个人购买本居委土地兴建的商品房(住宅)居民子女;
  ②军桥河、桂城敬老院门口水沟以东、军桥河以北的居民子女(已在颐景园、万科金色家园、万科金御华府、怡翠馨园购房入户的居民子女除外);已在江南名居购房入户的商品房居民子女;
  ③桂园派出所(已改为桂城街派出所)户籍居民子女;
  ④原佛山市禅城区普君派出所下辖南桂居委、桂园居委和佛平居委户籍且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或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职工子女。
  ⑤原属桂园居委、南桂居委的桂城户籍居民,因2006年7月1日后佛山区域调整转为禅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
  2、叠滘中学
  ①叠南居委会、叠北居委会居民子女以及房地产商和个人购买本居委土地兴建的商品房(住宅)居民子女;
  ②军桥河、桂城敬老院门口水沟以西(桂园派出所户籍除外)的桂城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已在江南名居购房入户的商品房居民子女除外)
  3、石石肯中学
  ①石石肯居委会居民子女以及房地产商和个人购买本居委土地兴建的商品房(住宅)居民子女;
  ②军桥河以南的桂城户籍居民子女。已在怡翠玫瑰园、桂海花园、丽景园、怡翠世嘉、万科金域蓝湾、利海尖东半岛购房入户的商品房居民子女。
  4、南海实验中学
  不限户籍和地域。
  5、东翔学校(民办学校)
  不限户籍和地域。
  三、桂城街道东片区初中招生范围
  1、平洲一中
  居住在平东、平南、平西(部分)、平胜的学生;已在富丰柏丽锦麟购房入户的居民子女。
  2、平洲二中
  居住在平北、平西(部分)、城区(大圩居委、江滨居委、大德居委、富景居委)的学生;已在碧湖花园、康怡丽苑、碧琴湾、南港名轩购房入户的居民子女。
  3、平洲三中
  居住在夏南一、夏南二、夏东、夏西、夏北的学生。已在海逸城市花园、碧海湾、金穗花园、颐景园、万科金色家园、万科金御华府、怡翠馨园、保利星座、中海万锦东苑、依云天汇购房入户的居民子女。
  4、平洲四中
  居住在东区、中区、北区、林岳、东平居委的学生。
  5、平洲博雅学校(民办学校)
  不限户籍和地域。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具有桂城正式户籍,现在桂城内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上旬由现就读的小学组织集体报名。
  2、具有桂城正式户籍在桂城以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5日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小学就读证明或学生手册到桂城中心小学或平洲中心小学教导处办理报名手续。
  3、原佛山市禅城区普君派出所下辖南桂居委、桂园居委和佛平居委户籍且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或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职工子女在桂城内小学就读的,于6月上旬带户口本和家长单位证明到现就读的小学报名;在桂城以外小学就读的,于6月5日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学生手册及家长单位证明到桂城中心小学教导处办理报名手续。
  4、原属桂园居委、南桂居委的桂城户籍居民,因2006年7月1日后佛山区域调整转为禅城区户籍的居民,其子女如需到桂城就读初中,可于6月上旬由家长写申请附上现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原户口所属居委加意见,然后到现就读小学办理升中报名手续。
  五、其他
  1、根据报名的实际情况,如果出现某间学校超出学位容量确实无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的情况,由桂城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桂城正式户籍其他年级要求转入桂城就读的学生,根据今年招生范围,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到相应学校就读。
  3、属桂江一中、桂江二中招生的小学毕业生,学生报名后,由桂城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分派给桂江一中、桂江二中。
  4、为加快“关爱桂城”建设,2012年桂城街道将视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从初中一年级安排部分公办学校学生学位指标,按照积分分值高低,安排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桂城街道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凭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办法、报名时间等请留意5月下旬在桂城公众信息网的公告,网址:http://www.guicheng.gov.cn/。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的,在我街道小学就读的,由各小学负责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并于6月11—13日在其现就读小学递交积分申请资料,由现就读小学对照条件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不在我街道小学就读的,申请人于6月11—13日到桂城中心小学或平洲中心小学递交积分申请资料,由小学对照条件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各小学于6月18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初审条件的初中一年级借读申请资料交到桂城教育局汇总审核。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根据《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算积分,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入读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入围名单。桂城教育局对拟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公示完毕后,桂城教育局将视街道内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5、本规定解释权属桂城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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