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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 『转』SAP统驭科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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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8: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统驭科目(reconciliation account) 是用来将明细分类帐附加到总分类帐的一种总帐科目。统驭科目和明细分类帐在过帐业务时同步更新-即行项目明细保持在明细分类帐中,汇总信息则保留在统驭科目中,统驭科目是不能直接过帐的。     
在系统中,我们一般把某个客户最经常发生的业务对应的总帐科目设为它的统驭科目。如非特别说明该客户的业务都会自动计入它的统驭科目中去。而一个总帐科目一旦被设为统驭科目,它就只能接收来自明细帐的数据进行汇总,它本身不能直接录入数据。
  统驭科目是连接分类账的总帐科目. 应收应付和资产相关科目一般设置成统驭科目(有分类账的总帐科目) .   
在创建GL主数据的时候指定;当你在创建客户或供应商主数据的时候,都会提示输入特别总帐标准,就会用到统驭科目,与会计科目表中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形成对应关系,起到连接总帐和分类帐之间的关系。     
因为在应收和应付模块中,做凭证时输入的都是客户和供应商,所形成的应收、应付、预收、预 付都是针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并未真正与科目表中的总帐科目对应,所以需要用到统驭科目,与科目表能形成对应关系,此外在对客户和供应商在做未清项处理时,也需统驭科目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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